转发科研管理部: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来源:  时间:2023-11-23  浏览:

各项目负责人:

请按照科研管理部《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

要求:

    1.电子文本命名格式:院科研发展基金+姓名;

    2.汇总表电子版备注栏填写取得成果名称及数量,如“发表一级期刊1篇”;

    3.上交材料截止时间:12月11日下午16:00之前。

    联系人:张老师       电子邮箱:7334710@qq.com

    联系电话:877600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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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11月23日

 

附科研管理部通知

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各部门:

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(含人才启动项目、面上项目和预研项目)的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请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各部门于1213日前将结题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管理部。

二、材料报送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结题报告》(附件1)一式2份交所在部门。

2.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(论文、专著、研究报告、检测报告、专利申请或授权证书等)一式1份。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详见《佐证材料要求》(附件4)。

3.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可填写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一式1份(附件2)交所在部门。

4.各部门审核汇总相关材料,填写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》(附件3)一式1份,并加盖部门公章,统一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科研管理部208办公室。

5.结题报告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5260091@qq.com.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项目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内容相符,成果形式与数量须达到立项时的既定要求,方能结题。论文及专著必须标注由“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/人才启动项目(项目编号)资助字样。

2.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要充分、详实。

3.项目编号为项目立项编号,非项目财务账号。

4.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附计划财务部网站“经费查询”结果清单。

未尽事宜联系科研管理部,联系人:安老师,联系电话:87760177(9200177)

 

附件1: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结题报告

附件2: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

附件3: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

附件4:佐证材料要求

科研管理部

20231123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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