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科研管理部: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
来源:  时间:2023-11-14  浏览:

各位老师:

请按照科研管理部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》做好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。

要求:

1.2023年度科研成果只需要在科研系统系统填报。

  1. 补报2022年未认定成果除系统填报外,还需要填附件

    2电子版,交至学院办公室(理工3405)。

  2. 文件命名格式:2023科研成果申报+姓名

    联系人:张老师    电子邮箱:7334710@qq.com

    联系电话:87760063(920006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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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1月14日

    附科研管理部通知原文

  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

    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,各部门:

    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填报流程

    填报地址:浙江农林大学校园门户选择业务导航中的科研系统。

    填报截止时间:2023年11月30日16:00。

    填报范围:2023年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2022年取得但未核算的成果

    各类科研成果数据全面通过科研系统填报,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。请各位老师及时通过科研系统填报数据并上传有效佐证材料(佐证上传要求见附件1)。2022年取得,但未在上一年度核算的成果数据,除需在科研系统填报信息外,请同时填报补报清单(附件2),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科研部。

    二、时间安排

    11月30日前,各位老师在科研系统中填报成果信息,本部科技处将于11月30日16:00关闭科研系统

    12月15日前,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老师填报的补报清单(附件2)进行汇总,电子稿发送13385040@qq.com,纸质稿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行政楼208室。  

    12月20日前,科研管理部完成初审、退回修改和复核工作。

    12月21日起,科研管理部将与各二级学院进行明细核对确认,具体填报格式另行通知。

    三、注意事项

    1.科研成果统计时间紧工作量大,请老师们和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成系统填报、佐证上传和材料提交工作,逾期未填报的原则上本年度不予统计,明年申请补报

    2.所有科研项目、成果由第一或责任完成人申报填写,每项只可填报一次,请勿重复申报。如科研成果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的,经核实,取消统计。

    3.填报数据除用于科研项目、成果统计之外,还将直接用于学科评估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,请各位老师及时、准确填报信息。

    4.SCI、EI等收录论文,需在科研系统上传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材料。科研系统已导入外文期刊名标准目录,填写外文期刊名时,可在下拉框中选择填写。对于 SCI 论文的大类分区和三年平均影响因子(中科院期刊分区表),科研系统已维护相关数据,系统将自动根据发表时间和期刊名匹配显示,无需手动录入。系统填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,可及时与科研管理部联系。

    科研项目类联系人:安老师

    论文、专利、著作等其他成果类联系人:吴老师

    联系电话:87760177(9200177)

    地点:行政楼208室

    附件:  1.佐证材料上传要求

          2.2022年成果补报清单

    科研管理部

    2023年11月1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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